夫妻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已办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或一方婚前给付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可要求返还彩礼。
2.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两都是婚前房产,归各自,但婚后夫妻还贷(夫或妻所还的,就属于夫妻还贷)及相应增值为夫妻共有,离婚的时候分婚后夫妻还贷及相应增值。
其他共同财产(已支出的不算,形成债务的,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一般平分。
房产均系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结婚彩礼最多部分返还,金器可以部分实物返还;共同生活的费用不能要求返还。具体维权还是找个律师抗辩吧,否则要被气死的。
男方所有要求都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从你说的情况男的还真是斤斤计较的人。房婚后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讨论必要。其他都是 小事,不足挂齿。
您好,主要分析如下,供参考:1、两套房子均是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2、礼金不需要退还;2、结婚买的近器等也不需要折价退还;3、生活费、结婚花费均不需要再计算分割;4、份子钱如果现在还有,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
综合一下,就是你所讲的所有费用,你都不需要再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