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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谁来替百姓伸冤

谁来替百姓伸冤 事情发生在2013年3月20日的下午。
  经过,当天我爸爸和我本家几个叔叔,去替我本家太太迁坟,中午喝了点酒,我爸爸骑自行车在回小区的路上的路上被一辆骑摩托车的小孩给撞了,地点是在我们老家的的路上,路面时石子路铺成的,路面不足两米宽,坑坑洼洼的,我爸爸当时就被撞昏迷了,送进了医院抢救,在交警队没来之前,现场不知道被谁破坏了。我爸爸在医院抢救了7到8个小时才被抢救过来,但医生说已经是植物人状态。很难苏醒。当时对方家拿出了两万多元钱。就不拿了。他骑得摩托车什么也没有。只能由我们自己拿。可是我们也没有多少钱。向亲戚朋友借了些钱给看。住了两次院我们家自己就花了8万多元钱。还没看好。称了6个月。经法医鉴定我爸爸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和肺部感染在2013年10月中旬死亡。死亡我们找对方要丧葬费。对方也不愿拿。说一次性给两万元就没有事情了我们没同意他们一分也不给了。交警人员在判责任时。说我爸爸为主要责任。说我爸爸酒驾还逆行。可我爸爸骑得是自行车,对方骑得是摩托车而且什么也没有的摩托车。逆行当时人倒在路中间怎么能叫我爸爸逆行。我们申请复议结果发到当地车管所还是维持原意见。我们也认了。可我们在要验血报告车管所人员一拖再拖的不给我们,他们说寄出去了。可等了两个多月我叔跑车管所去拿的。上面的邮票贴了4张也就是车管所人员不负责任乱写一通才导致的。哎!这里面不知道有什么隐情。可我们是百姓我们能怎么办呢?
  然后我们就打官司告肇事者。追讨医药费和丧葬费。在要医药费的时候。又被法院以个不负责任的法官给忽悠成了调解。而且很不合适,明显偏向对方,当时我是原告,我身份证没磁了,法官书不要我进去了。法官就按百分之30给我们调解了。调解费用14500元。被告说在2013年10月底给清可到现在对方家连一分钱也没给。我们在2014年3月中旬申请执行。可执行人员一拖再拖到现在也没执行来一分钱。而且也没对被告进行拘留。那天执行人员说被告家里愿意等二次官司下来一起算。可现在下来了。还按百分之30判了187000元。加医药费总共费用20万多点,但执行局人员又说对方只愿拿出两三万元就了解了。到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一年多了,对方家里一分钱也不出。我们该找谁去说理啊!
   请问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律师。向这种事情我们百姓该找谁去伸冤呢?希望在这方面的专家能给我们一些宝贵的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颖辰(江苏)
提问时间:2014-07-0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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