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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我是一名从阜新调到北镇的在编小学教师。95年8月至09年7月一直都在阜新彰武一所小学工作,那里的教师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09年8月调到北镇高山子小学,这里让我补交从97年至今的养老保险(这里教师是从97年开始交的,个人交8/100,北镇财政给交16/100。)他们不但要补交个人的还要交财政那个的,理由是我这些年没在这里工作,所以这里财政不给交。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YUS4247(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0-11-18 13:0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19 14:13
你之前的保险应该由你和之前任教的单位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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