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对我俩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新婚姻法有没有规定怎么判呢?
您好!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