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开庭时对方不出席我该怎么办
要双方到场的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可采用公告送达,如认为必须到场的,还可以拘传。
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