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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我母亲和邻居发生邻里纠纷,此事已经由法院解决,判处对方赔偿我母亲医疗费。可是对方到我所驻单位无理纠缠,邻居家的68岁老太太 抱住我腿,并把我小腿外侧抓伤,在我所在的工作场所纠缠了尽两个半小时,把我工作的电脑的鼠标器拽坏,我无法正常工作,请问他们构成治安处罚里的扰乱单位秩序吗?是不是只有单位出面,才能力度大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爱冬天-2……(河北)
提问时间:2014-07-0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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