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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

这样的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 老公是北京远郊人,因上学户口迁出,后毕业后迁回散居在民政一直没往回迁,结婚后发现散居太不方便,比如说生孩子办个准生证,独生子女证,更可气的是前两年申请个两限房,给我2周岁的儿子开个无收入证明那个费劲啊,来回推,民证局说必须找大队开,大队说户口没在这儿不能担责任,跑多少趟都没人管。。。。。。等无收入证明开完了两限房也取消了。后来决定想办法把户口迁回,好不容易找人可以迁了,大队非让我们签一个字据,说户口可以迁进来,但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只是户口在这儿办什么事(需要盖章一类的事情)大队管,当时为了尽早迁回户口就签了那字据,字据内容就是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一些话,只签个名没按手印,而且是我写的我签的我老公的名,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没有法律效应,我要求享受村里待遇,大队有没有权力强制把户口迁出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ren……(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4-07-0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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