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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新旧法规的适用时限问题(物管类)

新旧法规的适用时限问题(物管类) 以前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可以向业主收取滞纳金,而新出台从09年3月1日起实行的新条例就不支持这一点了。
请问,我前两年的物业纠纷未付费,今年1月物管将我告上法庭,3月1日法院发出应诉通知书,3月4日发出传票,两份文件都用快递方式一起发出,我3月11日收到邮件。请问在法律程序上,是适用以前的物业管理条例,还是适用于新出台的条例?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fkbbp……(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09-03-12 12: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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