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两人发生口角。对方先骂人先动手我正当防卫
两人发生口角。对方先骂人先动手我正当防卫 6.26日晚我与同事到山东新巨龙煤矿井下工作.当时矿方出了一名人员陪同工作.因为口角问题.对方先骂人.对方先动手.他手里拿着铁棍打我,我正当防卫回击了一下打在了他右眼框上.中间3分钟左右就完事了.他继续上班工作.第二天我得知他住院了.我去了看了他两回.昨天去调解私了.他找我要三万.还不算住院费什么的...病例我看见了.他什么事没有.医学角度说 是(脸部软组织受损)按农村的土话就是肿了...我该怎么办/?他这是属于.恶意讹诈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震532(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4-06-3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