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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该不该报案?

该不该报案? 上星期五上午在单位,因为配电脑的事情,我只说了我找老总要电脑又没问你要,他走上来就给我一拳打伤了我的眼睛,去医院治疗,眼部内膜有血块,上颌骨骨折,他本来态度也很好,带我去医院治疗,也认错,现在谈到赔偿的问题,医疗费误工费800,其中医疗费700,我要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理费1200,他不同意。说你去告吧,大不了三个月后赔3-4千,我想问下最佳的处理路径,并且能让他父母知道和我面谈。他现在极力想隐瞒!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ust1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1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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