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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赠予与过户问题

土地证赠予与过户问题 1、土地证是爷爷的名字,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2、2000年、爷爷已经写了份房屋赠予书给父亲,并且成功办理的房屋过户,并要求在30天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但当时国土却暂停了办理土地过户,所以土地没有过户成功
3、后来爷爷去世,土地过户重新开办,过户需要到公证处重新公正,但却说原来的公正书没有效力,需要其他兄弟姊妹签名
4、由于父亲有三兄妹,姑姑已经多年联系不上,即使在爷爷和奶奶去世的时候也无法联系,也回不来签名确认公正
5、公证处收了钱后却告知缺一人签名也不能,告诉其实际联系不上情况,公证处就推到了政策上面来说,而且1800元的公正费也只退还了800元(当中列明的资料费,材料费不超过400元)
6、由于我家的房子已经是70年代的楼宇,现在也确认为危房,但是由于土地证一直未能办理过户,一直无法进行危房改建

问:1、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土地过户?
    2、公证处的收费又是否合法和过于硬板的政策执行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kiraG……(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4-06-29 21: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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