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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上级法院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查有何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ood12……(湖南)
提问时间:2014-06-28 10:0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4-06-28 10:08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再审程序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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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你好!谢谢你的解答!我的问题可能没有写清楚,我的意思是,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在并没有确定是否再审的前提下,上级法院就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我认为这样的做法的不对的。但我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我知道,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办理的规定,但从来没有听说过,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已经受理的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我的意思是,并不是确定进入再审的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而是尚未确定是否进入再审的再审申请交下级法院审查办理。实际上是将上级法院已经受理的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交下级法院复查处理。我是想请问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谢谢你!
孙新律师
2014-06-28 10:02
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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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请问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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