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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为地方修建跨越高速公路的道路现在已废弃土地是否应该归还村民且是否追加赔偿
高速公路为地方修建跨越高速公路的道路现在已废弃土地是否应该归还村民且是否追加赔偿 2000年修建京珠高速,为便于村民出行高速公路为地方修建跨越高速的道路,占用我家土地每亩赔偿1580元,今年高速加宽施工修建跨越高速的道路现在已废弃,且高速公路部门在废弃道路上修建房屋。请教律师土地是否应该归还村民,不归还是否有补偿,村民是否有权干涉修建房屋,国家是否允许公路部门修建房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郭靠山(河北)
提问时间:2014-06-28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