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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

劳动法咨询 案例:
贾某到乙工厂做工,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贾某被更换了岗位,单位有要求在新岗位有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乙工厂支付贾某工资为同岗位工资的60%,并且工厂不给贾某休息日,一个月才能休息一天。因为劳动强度太大,贾某在工作中不小心,手指头被机器碾碎,治疗花费了1万多元,贾某要求单位承担,单位一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支付。
问题:
1.该案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2.工伤保险应该谁缴纳?
3.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贾某的损失谁承担?按照什么标准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与曰9638……(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6-26 15:2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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