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集体土地上饭店的问题
拆迁集体土地上饭店的问题 我是一名拆迁工作人员,遇到一拆迁问题。该户1990年开始承包集体土地(荒地),手持2005年续租合同,只有村委会印章,2005-2045年,已付租金到2025年,盖无照房150平开饭店,正常经营,证照齐全,营业额不大,雇用一名厨师、两名服务员,该户要求按45年给予每年8万的经营损失,加上其他补偿,共计380余万。或者在市中心地段置换120平的商业网点加上适当的拆迁补偿(50余万)。请问:
一、按年补偿有无依据,合同上有遇拆迁按租期向征占方提出补偿字样;
二、本地无照房没平补偿最高480元,该户提出标准低,认为是90年代所建房屋,应按有照房处理,有无依据,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过客s(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0-11-17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