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有关财产保全问题
有关财产保全问题 你好,律师.请教律师一个问题.
我这边有个合作合同,三个人合伙开家五金加工厂(小作坊式,没有工商登记之类),当初每个合伙人投入4万,合作不到一年,开不下去了.去年十月分散伙了,然后三个合伙人同意9万打包转给其中一人去经营,当时我朋友选择了退出,条件是继续经营者支付其他两个合伙人3万元,当时签定了合约了,按照合约在2008年低必须先支付1万,但去年低没有支付一分钱,合约规定在2009年低必须去支付完3万元,按现在经营人的经营经济状况,在2009年低是很难支付清的,可能现在的经营人打算卖了,卖了后钱可能不会还那3万了于我朋友,所以想通过法律,在他没有把设备卖掉之前,制约他!如果等到把设备卖了,钱就拿不到了.在合约也写了在没有支付清3万前不得卖掉或转让.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来保护这合约?曾有提过建议,说提起诉前财产保护,可这要担保金,我想这担保金到我起诉后判决了,胜诉了或败诉了这担保金如何处理?要是年低在我起诉前,他把3万钱还清给我朋友了,这担保金怎么处理?当然在不把设备卖了,还清我朋友钱的可能性,比较小了,根据现在他经济状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_……(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9-03-11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