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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结账时价值4.5元的纸巾漏买单被处以百倍罚款合理吗

在超市结账时价值4.5元的纸巾漏买单被处以百倍罚款合理吗 本人在深圳松岗大田洋喜民丰超市买了几件东西,结账时手上拿着的东西均放下收银台结账,可当时有一条价值4.5元的纸巾(10小包一条)夹在左手掖下(没拿购物篮)忘记放下收银台买单,过了收银台后被便衣保安叫回办公室说按偷一罚百处理,就是要交450元。本人态度很好地解释并给予倍理道歉,可负责人说看样子我是不像有心偷的可这是他们的规举没办法原谅我,最后我找了我公司所在处的科技园管理员过去说情商导罚了我一百元,但又没有给我罚款单,请问喜民丰超市这样罚我是可以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o9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6-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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