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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纠纷 我妈妈6月6号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了,我妈妈也是骑着电动车,对方撞了车的中间,把我妈妈撞摔倒在了地上,留了很多血,脚腕那儿缝了14针,因为那儿没有监控,现在对方说没有撞到,只是说我妈妈为了躲闪自己摔倒了,已经花了3000多的医药费,对方没有出一分钱,就他这逆行而言,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那么他要付全责吗?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别昨天(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4-06-2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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