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年假 工资
关于年假 工资 劳动法 年假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我想请问下我是在08年在某化妆品公司工作,与我同一批进入公司的有个女孩合同写进入公司时间为07.12月末但公司算我为1月3日起,本人现在将做到3月底就不做了,但是申请年假时公司人声称08.1月3日进来的是与08.12月进来的算一起的,公司不与年假,如果要休的话要从2010年才能休息年假,如果按照这意思的话,那本人在1月开始直至12月这算白做了吗?不知道劳动法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另外,从本人进公司以来,没有一次给与国定假日加班费用,从进公司以来,公司一直推托说在申请当中,工资也是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后,更改工资,我想问下是不是能够告他们!
问题补充:另外我在补充一下,他说1月3日和08.12月进来的是算一起的,等于就是没有年假休,如果我不做,就是作废!没有什么补偿,是不是有这种规定?因为化妆品公司是做1休1的,所以当然在每个月休息天当中会抽出一天我们的正当的休息天进到公司培训,这是不是也应该算加班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ona(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09-03-1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