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因此,可以让当地政府来确权。2.最后的处理结果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
追问:那那个人不声不响的就把我家地翻了,我们就不能追究他的什么责任或者行为吗
回答:你好,可以对方主张侵权。
追问:可是派出所说让找村上,他们不受理,我要怎么主张侵权, 主张侵权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回答:你好,如果没有给你造成实际损失,就没必要主张。
追问:因为现在已经弄得很僵了,我们就想把地找个说法,然后追究他们的责任,我想问一下,具体要怎么主张侵权,主张侵权以后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回答:你好,处理结果是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在翻地之前,地里没农作物,就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没必要主张。如果要主张侵权,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那块地本来我们填好了是要盖房的,都已经压平了,就是由于它们一劲告,所以只盖了一半,因为批庄基地只有200平,所以这边就剩下了,现在就是双方都想要地,我家有村里的证明,而且村里的代表都签了字,证明地是我家的,现在僵的已经不能和解了,推棚的时候是我家找的车推的,奠土是我家拉的土,然后又叫的压路车压平的,他现在想在上面种地,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损失,而且我奶奶70多快80了,现在气的饭也不吃,睡在床上,我们不和他调节,就想看看能追究他什么责任并且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