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征用村民地,地界分不清楚竟有村民殴打村民,请问该怎么处理?
因征用村民地,地界分不清楚竟有村民殴打村民,请问该怎么处理? 本人住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台格苏木壕赖8社!由于华北石油分局去年征用我家柳地(也不全是我家的。还有一部分是集体的地),今年又回来重复征用,把井口完全移在了我家地上,但是还有部分用地是集体的,村里有部分村民因地界问题,于我家发生争执,其中有村民还动手欧打了我母亲!当时在场的有村里村民,村支书,村长等等,但是无一人报警!试问,随便动手打人不犯罪吗?地界纠纷去年也有,但是村里也没有管,只是我家大度让出了一部分!但是今年部分村民得寸进尺,想占为己有,更说我们家在那里就没有柳地!请问,这事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o092……(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4-06-23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