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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消防支队的车撞骨折后

被市消防支队的车撞骨折后 我今年9月19日,被市消防支队的车超车逆行撞致小腿骨折,交警队认定对方为全责。住院治疗期间对方付的费用。现在出院恢复。一年半后做二次手术,加上一切费用交警队算了5万多还要除30%不知道怎么算了,最后只给1万多块钱。如果我们起诉的话,是不是必须等一年半二次手术做完,伤残评定后。才能由法院做出赔偿。但我这期间的生活费怎么向对方索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kx9321(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0-11-1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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