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婚期内老公要给他与前妻的女儿买房子,因没有钱,用了女儿受伤时的赔付款作为首付款,他交银行还款的大部分,另一小部分由公公还,说是不用我还款,不用我交生活费(可是住在一起,我一份钱也不花是不可能的),公婆管我们生活,房子写老公的名,说没我的份,让各人工资各人花,我的光花给我和老公的孩子(儿子)就行,就是我抚养我和老公的孩子(儿子),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女儿)由公婆和老公抚养,老公说要写份证明,证明不要我还款和交生活费,意思是证明这个房子我没出过钱,这样的证明有效吗?能证明这个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样写能证明我们的工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若他坚持写,是不是应该写详细些,比如既然各花各的工资,是不是应该也写在证明上对我才有利?孩子这样分开抚养是不是能免除我对女儿、老公对儿子的抚养义务?急盼详细回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青春无悔f(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6-2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