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婚期内老公要给他与前妻的女儿买房子,因没有钱,用了女儿受伤时的赔付款作为首付款,他交银行还款的大部分,另一小部分由公公还,说是不用我还款,不用我交生活费(可是住在一起,我一份钱也不花是不可能的),公婆管我们生活,房子写老公的名,说没我的份,让各人工资各人花,我的光花给我和老公的孩子(儿子)就行,就是我抚养我和老公的孩子(儿子),老公和前妻的孩子(女儿)由公婆和老公抚养,老公说要写份证明,证明不要我还款和交生活费,意思是证明这个房子我没出过钱,这样的证明有效吗?能证明这个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样写能证明我们的工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若他坚持写,是不是应该写详细些,比如既然各花各的工资,是不是应该也写在证明上对我才有利?孩子这样分开抚养是不是能免除我对女儿、老公对儿子的抚养义务?急盼详细回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青春无悔f(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6-23 09:03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