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医院没有看出病情,乱配药,延误治疗的时机,最终病人因为这个病死亡。
医院没有看出病情,乱配药,延误治疗的时机,最终病人因为这个病死亡。 2012年3月左右,我爸脚下一个黑斑出血不会自动愈合,去乡镇医院看,医生就配给几只药膏擦,擦完没有用。我爸就去市里的大医院做检查,医生还是配了药膏,我爸就继续擦了几个月。11月去南京的医院做检查就发现是肢端雀斑黑素瘤,已经有8、9个月了,之后经过手术,后化疗,后因转移又做手术,之后转移到脑部于2014年1月去世,花费二十多万。经过和其他人的交流,和在医院看到其他黑色素瘤病人的情况,我觉得还是发现的太晚,药膏擦了8、9个月才发现是黑色素瘤。如果当初市里医院的医生早点发现病情,我爸也许现在还活着,也许这个病就会治好。
我现在想请问各位律师,我爸去做检查的市里的医院需要负什么责任。我一直都认为作为一家市里的大医院连基本的黑色素瘤都没看出来,还一直给我爸配药膏擦,一擦就好几个月,最后实在是严重的不行去南京的医院检查出来的。还有一个情况,在我爸第一次动手术后去社保报销时就有一个好心的医保报销的人在看过我爸的情况后建议我爸去向市里的医院要他们负一些责任,医院的人刚开始还好好说话,叫我们第二次再去商量,我们第二次去的时候他们态度就很硬,什么都不负责。后来我爸接二连三的开刀手术就没管这事。
现在我知道的是,当初市里的医院给我爸配药的情况,病历卡里写的不是很详细,但是医院有记录。那个医保报销的人也是查看了医院的记录才建议我爸去向医院索赔的。不知道我的这个情况,市里的那个医院要不要负责,负多少责,我可以向医院索赔吗?现在我可以做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wqh(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4-06-22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