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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问题
宅基地问题 我是农村的女儿,婚后没有地方居住,经人介绍,在本村买了一座旧房子,后来又盖了新房,协议上明确指示甲方支持一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反悔了,现在宅基地证无法过户,但有房屋买卖合同。见证人是本村的书记和会计,宅基地被开发了,宅基地补偿款应该给谁?是买房人;还是原宅基地证上的人?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770181……(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16 10:54
孙新律师
2010年11月16日 15时35分
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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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谷友军律师
2010-11-16 11:01
你如是本村户口,双方买卖有效,拆迁款应当归你。
如你非本村户口,双方买卖无效,但你可以获得拆迁款的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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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11-16 11:24
应该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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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11-16 13:59
应该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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