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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补偿

工伤补偿 1986年因交通事故负伤,1994年底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09年底鉴定为10级工伤.单位按我1992年的工资标准[380元/月]给予补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4*6=2304元;工伤就业补助金384*6=2304元.其它无补偿.请问:1.还有哪些补偿?2.应按什么基数计算我的补偿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CA8314(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0-11-1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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