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律师 VIP2014-06-21 17:01
不可能的。
追问:为什么。这是属于她在我跟她相处以前欠下的。而且,相处期间包括婚前婚后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回答:首先是自愿偿还的,其次男方用来偿还的钱本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的想法根本不现实。
追问: “在实行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情况下,为家庭付出较少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尚且应向对方给付一定的补偿。‘那么在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因个人利益而使共同财产减损的一方,当然更应向对方予以补偿。”徐律师对《婚姻法》第40条作出了“延伸”解释。
因此,夫妻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婚前个人所欠债务,其行为已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追偿
回答:根本就是两回事,不信的话,你自己去法院起诉看看。
追问:所谓以婚姻为目的诈骗也不过如此吧?婚前债务,婚后挥霍,差不多就提出离婚,人玩消失?离婚理由基本是莫须有
回答:女方并不违法,更多的是道德问题,大度点吧。
追问:你不懂自己付出那么多之后,最后被她家人数落,被她当生死大敌的心情。换做是你,恐怕还更会愤怒
回答:我们只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