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火灾赔偿
火灾赔偿 李律师你好
我家是在香河水果批发市场做买卖的,在市场有两个摊位,每年临近年底都会提前积蓄一些货,留着春节在来批发。去年春节前期一样压了货在市场摊位搭建的大棚里,后来由于隔壁(甲方)家大棚内的炉子晚上未封好火而引起了大火,导致于我家及其它三家(乙方)也被连带引起了大火,当时由火警把火扑救,而后乙方以烧毁大棚及水果为由将甲方起诉,要求甲方赔偿。但是法院要求乙方出具国家认可公估公司的公估结果书,乙方按要求找了北京一家公估公司做了现场堪查及现场拍照,最后也出具了合法的公估结果书,但是甲方确不承认这份公估结果,法院也因这份公估结果不是由公家委托而出具的,所以不能生效,可是法院又不给出面委托公估公司。就这样官司一直拖到现在也没解决。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做为乙方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冰双儿(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0-11-15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