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是否要负责任?是属于诈骗吗?
我是否要负责任?是属于诈骗吗? 我是我们公司的财务总监,我老板在单位内部集资了一千多万,在外面集资了6000万,外面集资的不经过我们公司账户,我并不清楚,我个人经手900万,这900万里面有些是我自己的钱,有些是我以个人名义向亲戚朋友借的,我中间赚取利息差,也有些是我介绍亲戚朋友借给老板,直接打入老板个人账户的,其中一笔是这样的,还款日期到了,但是我老板还不出钱,问我是否有外面借,我说有,但是我与老板约定好,这笔我从外面借进来的钱,必须先还我自己,借条由老板自己出,老板同意了,我就介绍我朋友打钱给老板(我朋友不认识我老板),在朋友打钱给老板之后我立马把钱转到了自己的卡上(因为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我也要还给他们,现在我已经还掉了),我把老板之前写好的借条给了朋友,我当时为了保险起见,还拿老板正在建造中的排屋租赁权抵押给了朋友,双方都签了字,结果十天之后,我老板跑路了,我并不清楚老板要跑路,我只是知道当时老板是没有能力还我这笔钱,我帮他从外面借了一笔进来来填补我自己的钱,现在我朋友要告我非法集资和诈骗(朋友说去问了律师,这个抵押属于无效的),请问我会成为诈骗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笑宝贝20……(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4-06-21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