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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因为争吵,把人踢倒了,住院了,检查没有什么问题,住院观察了一天,感冒了,出院回家休养。这个怎么弄,住院费用都是我们出的,现在说要什么营养费,之类的,回家休养几天也要我们出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行么?因为出院的时候医生检查关于身体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希望能安静的解决这件事,怎么做比较好?被伤害人今年六十多岁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89……(四川)
提问时间:2014-06-21 10: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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