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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名字指誰 我的补充: 2014-06-21 07:57
还需查明一个问题:在法院是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最后法院制作的是判决书还是离婚调解书,关于离婚协议在法律文书上是如何确认的。
我的补充: 2014-06-21 08:00当时房产写女方名字,购买在婚前还是婚后。
我的补充: 2014-06-21 09:56我国物权法对你的这个问题在第二十八条有明确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该规定可以确认房产虽然没有过户,已经属于男方了。
好了你的问题解决了。OK
你好:需要你在把案情说具体,帮你做具体分析。房产证是她的名字,除了婚前财产外,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是共有财产,就可认定所有权是她的。
问题较复杂,可面询律师。
按以前离婚协议约定处理
这是可以先收集房屋子是你的证据应诉
带材料就近找律师看看
一般情况下要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除非证明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否则法院一般会驳回起诉。
你讲述的事实不详细,无法下判断
马上聘请律师应诉。
1、建议准备积极应诉,可委托当地律师。
2、建议把问题再复述一下,以好做分析判断。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该房产证是女方姓名,那么该房产是她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置,以前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初对于该房产是怎样约定或者裁判的,这都是影响该案件的直接因素;
2、翻案是为了要房子还是需要补偿,这也是该诉讼的焦点,因此,建议你补充问题,或者将问题发送到我的邮箱,才能仔细为你分析;
3、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不能详细了解案情因此不能详细为你解析,所以建议直接与律师面谈,让律师为你朋友提供法律帮助以及应当采取的诉讼措施和技巧等。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马上聘请律师应诉。
建议委托律师予以解决。
只要协议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都是有效的
十多年前你们提供了这房产信息了吗?如果没有提供那么就没有分割的房产是可能分割的呀。
1、应该认真分析调解书,确定答辩意见;2、带着资料和律师面谈;3、应该聘请律师处理。
委托律师 积极应诉
按协议办理,协商无果,起诉解决。
建议由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全部情况,委托律师较好,
委托律师 积极应诉是最好的选择
无须担心,对方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1、首先从上次离婚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民法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起算,对于上次离婚是否涉及房产的分割,双方当事人对此是知晓的,如果认为没有分割或者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在此2年之内向法院起诉。
2、即使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31条的相关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综上,诉讼时效的主要目的就是维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当事人在事情发生十几年以后再去起诉,不符合这一原则。个人倾向法院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建议带着材料当面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