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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谈判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哪个好心的律师帮个忙,我和我老公离婚了,通过法院调解的,调解书上写,我婚前有一套房子,归我所有,我与他生的孩子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关于这点,我父母不同意,说使用权包括得很宽,可是法院的庭长说居住和使用是一个意思的,而且孩子一般只能居住到18岁,我如果不让孩子继续居住孩子就不能在居住,可是我父母还是很担心,怕以后扯皮。请问这个真的是如那个庭长说的那样,以后会没事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110120(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4-06-20 18:3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唐羽生律师
2014-06-21 22:43
建议明确居住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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