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写了两人名字,离婚应该均分么?

我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写了两人名字,离婚应该均分么? 我和丈夫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共120万,房款都是我支付的,我可以证明有80万是我的婚前拆迁款。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丈夫两个人的名字,并且注明了产权份额,是各占50%。现在我们要闹离婚了,我们同意将房子卖掉后分割,他要求一人分一半,我则认为应该把我的婚前拆迁款80万从卖房款里拿出来先给我,然后剩下的卖房款再一人一半分割。因为80万是我的婚前财产,即使我买成房子了,也还是我的婚前财产,应该先给我,剩下的才是共同财产。可我丈夫说因为是两个人名字,且规定了份额,所以就算我用婚前财产出全款,也还是一人一半。请问,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EWAL……(上海)
提问时间:2014-06-20 10:16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