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问这个协议合理么?
请问这个协议合理么? 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龚定海的危房改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用地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用地内容及原则
1、用地详细情况:乙方使用甲方土地作为危房改造的重建地。使用甲方土地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栀子十一社,土地约
平米。
2、使用期限: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该土地转让费 元整(大写: )。甲方向乙方永久转让此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及其亲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与乙方发生该土地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生土地权属等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该地使用到国家征用时止。国家征用此地的赔偿款由乙方所有。
3、转让金标准:按国家2014年农转非土地征用标准赔付。青苗及土地费合计: 元整(大写: )。
4、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一日内,将重庆市北碚区复兴镇栀子十一社土地约 平米交于乙方。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任:在土地转让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转让给乙方的土地。后期不得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2、乙方责任:乙方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此地,承担相应的使用责任权。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则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见证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36173……(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4-06-19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