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您好!
婚姻法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根据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才是损害赔偿的条件之一。至于非法同居的证据是有严格限制的。婚外情、外遇不能等同于非法同居,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第二、离婚的损害赔偿不等同于财产少分或者不分。有非法同居行为是会对配偶的精神产生伤害,所以会有赔偿,这个赔偿是精神赔偿,和夫妻财产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