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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怎样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移?

怎样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一直往亲戚帐上汇款,后来一审诉讼庭上我要求查他的帐号,得知对方汇了几十万元给亲戚.但他面对法院的证据承认汇款数字但指张是借款给亲戚的,要求我叫亲戚拿.后来他亲戚到庭,他亲戚说全部还给他了,不是直接汇款还给他的,是因为还了部份现金\或代给乡下孩子生活费用等\代他转款给其它人等形式还光了,但全部都是没有证据还款的,都是他和亲戚串通企图不想归还这些汇款.事实是一分钱没还给我们,他汇款给亲戚我简直不知道.一审法院对他列举的还款理由也是有些认可,有些不认可的,但不认可部分列举了债务,不同意我认为的财产转移,认为我享有债权,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是财产转移?因为他亲戚一无所有我没法拿到我们那些钱的,本来那些钱就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为什么要问他亲戚拿,我真不明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fh200……(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4-06-1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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