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2006年被拆迁,补偿给我的房屋少了4平米,也去跟开发商协商了很多次,就是一直没有协商成,所
您好!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出租、抵押、转让、赠与、出售、继承。房屋被拆迁时,也需要出示房产证,才能签订拆迁协议和补偿协议,才能获得相应补偿。
所以建议您及时协商或者起诉处理,以免没有房产证给您后续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