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来生活蛮好的,最近发现老公手机里总有些暧昧的信息,感觉是出现了小三,这些短信可以作为证据
除了民事诉讼的一般证据,如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对待“第三者”这种特殊情况,实务中还有一些常见的可以证明“第三者”的证据需要着重注意。
1、书面证据 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
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材料;
还有就是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
2、电子证据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所以您所说的老公和其他人的暧昧短信可以作为证据认定“第三者”。
3、视频证据 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单独的亲密或做爱的视频、照片也仅仅能证明通奸事实,还不足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单独的视听资料也很难被法院采信。
4、警方笔录 如果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可以采用警方的笔录;
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收集证据比较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