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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这样的房屋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这样的房屋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我父母的房子市1997年盖的,装修也很好,但是由于房屋所在的小区内有危楼,区政府决定将我父母的房子一起拆迁,由于补偿方案很不合理,但是父母本来不愿意签协议,由于区政府做工作,我们签署了不合理的协议。但是签订时根本没有让我们看,只是有一个人拿着让我们在哪里签字,我们就在哪里签名字。但是我们手里的协议执有我们一方的签名和手印,对方也就是政府一方没有任何的公章和签名,只有打印的名字,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另外,协议上公然还写明,如果我们在期限内没有搬家,他们就有权利拆除房子,请问这样合理吗,有法律效力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小臭(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4-06-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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