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结婚两个月,觉得感情不合,跟对方提离婚,对方没有回复
建议起诉离婚,名誉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你们可以起诉离婚!
不需要赔偿名誉损失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她转移财产的,他可以此为由要求多分。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一并解决其它争议。
你好,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