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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喝酒打架

喝酒打架 我弟弟和同事在饭店吃饭时,他同事(先动手)故意找茬用酒瓶砸伤我弟弟,在劝架过程中另外一个同事的右手被他伤了两个手指的手筋。之后我弟弟还手,用酒杯打伤他的头部。他又用火锅料泼人,结果导致我弟弟左脸和另外一人右脸和左胳膊烫伤,基本上属于二级。其不愿赔付医疗费。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起诉他?我弟弟责任要付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雨王123(安徽)
提问时间:2010-11-14 18: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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