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二手房,卖方和中介存在欺瞒和违约行为,我能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吗
买二手房,卖方和中介存在欺瞒和违约行为,我能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吗 我4月6日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卖方和中介有几条违约行为:
1、签订合同时,关于房屋是否出租问题,卖方存在欺瞒。购房合同约定,卖方房屋无租户,但我事后发现里面实际有租户居住;
2、签订合同时,卖方对户口迁出问题也存在欺瞒。卖方提出正在换大房子,户口暂时无处迁,承诺买完房后很快迁走。中介也多次向我保证,卖方正在找他看房子,口头多次承诺很快买房,然后就迁走户口。所以合同中关于户口的条款被中介擅自拟为:“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承诺甲方重新买北京房屋后,将户口迁出,在此期间,乙方落户,甲方配合,不要求甲方在卖方之前把户口迁出。”由于看房当天,中介就约卖方见面,随后签订购房合同,从早上8点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多,历时过长,过度疲劳,我方曾在付完定金之后,提出改日再签合同,并打算离开,但中介严加盯防,生拉硬拽让我们回去把合同给签了,由于太累,大脑发懵,造成户口条款并非我的真实意思表示。我之后多次向中介提出约业主补充约定户口条款,增加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中介总是想办法推脱,并约我们5月9日和担保公司公积金贷款面签。当天,我提出补充约定户口条款,卖方起先拒不同意,并指责我们是想违约,所以拿户口说事,还加以辱骂,因户口无法达成一致,担保公司人员先行离开,并主动提出解除购房合同,把首付款(含定金3万)48万元退给我们,并表明户口没得协商。双方草拟了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但卖方以要回去筹款才能确定退款时间为由没在协议上签字。后卖方又反悔,想协商户口条款,但是提出他们在等经济适用房,户口5年内才能迁出,这个事实是在签订合同初始我们所不知道得。我要求对方,如果以换房为由,过户后半年迁出(从签订合同日算起已有10个月的时间足以重新买房),但卖方最后只同意一年半,我方无法接受。
3、卖方房屋有抵押,约定我付首付款的形式协助其解押,不足部分卖方自行不足。合同约定2014年5月15日之前,卖方应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同时自行划转补充协议中说明,卖方应收到我的首付款3个工作日内还清贷款,申请解押。我于4月11日,便累计付给卖方48万元,并多次电话,当面催促其赶快解押,卖方到6月4日还未还清银行贷款,没有到建委申请办理解押。我于6月4日发催告函,催告卖方解押,但至今未收到任何答复,已逾期30多天。
4、卖方的房屋仍在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我曾致电给链家地产,并有电话录音,卖方在5月9日提出解除购房合同之后,迅速将房屋委托给链家地产急售,并向该中介明示户口3-5年无法迁走。
我6月11日又给卖方发了告知函,指出卖方和中介的违约行为,要求他们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他们也没有回复。
中介也存在错误
1、户口条款存在重大偏差,隐瞒了卖方要申请经济适用房数年迁不走的事实。所以没有把迁出时间写在户口条款中,并误导我卖方很快就买房子。
2、中介在卖方房屋尚处抵押状态的前提下,网签备案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写明: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与事实严重不符。
3、中介没有做到催促卖方按时完成解押,反而在卖方已严重拖延解押的情形下,催促我办理贷款面签手续。
现在的情况是,卖方一方面对违约行为拒不答复,一方面还坚持继续履行合同,但是户口只同意一年半,不做让步。 综上所述,我能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吗,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smin……(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4-06-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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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对方没有如约履行,且没有尽到房屋没有出租及抵押的如实告知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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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按约定,对方违约,你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目前情况来分析,对方的违约行为,不足以导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解除的可能性不大
追问:合同中只约定了逾期交房和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且逾期十天后有权解除合同。像他不按时解押这种违约行为,并且房子不按合同约定有租户的行为怎么追究责任?
回答:不按时解押,是个重大违约,不仅使房屋交易处于重大风险之中,而且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这是比较好的一个点,合同如没有约定未按时解押可以解除合同的话,你即使诉讼,对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除非一房二卖,继续履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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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解除购房合同。但户口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毕竟你签字了,比较被动。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没有设定抵押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具体情况带材料来律师所当面咨询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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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使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如果对方存在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鉴于案情较为复杂,为切实维护你的切身利益,建议带上协议,直接面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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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签没有办理吧?
要看买卖合同的约定等,满足解除合同条件即可行使解除权; 我的补充: 2014-06-16 14:03
我长期并正在代理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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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约定,如满足解除合同条件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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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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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您说的各种情况,法定解除的条件是可以成立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款,要给对方发解约通知,对方可能会起诉您,问题是中介费可能无法追回。另一个途径是直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成功后的可能性更大,中介费也可以追回。
追问:起诉撤销,是以对方欺瞒户口,所以签订的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为由吗,这个怎么举证呢。
回答:是的,举证可以要求法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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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合同中对于解除该合同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卖方的行为属于根本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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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需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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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收费;
3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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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对于口头协议,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