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未在1起生活,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要求经济赔偿吗?
这种情形,没有赔偿
要求赔偿必须由法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未一起生活,有彩礼的,在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
可以要求的
你好,这种情形,没有赔偿的
要求赔偿必须由法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协商赔偿。
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