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拖欠房租后被强行关门营业,被强行关门期间的房租费必须支付吗?
拖欠房租后被强行关门营业,被强行关门期间的房租费必须支付吗? 请问因资金周转不好,租房人拖欠房租,被房东强行关门停止营业三个月。协商不成功,在他通知要强行关门时,承租人同意让房东每天来收取营业款,被拒绝。并且房东说因为租房人先违约,亏损是由租房人自己造成的,应担自己承担,房租费照常必须支付。并且在强行被关门3个月后,房东通知同意租房人开门营业。问题1、租房人因此产生了经济亏损可以向房东要求赔偿吗?问题2、如果亏损自己承担,那在强行关门期间的房租费应当支付给房东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500……(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4-06-14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