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样的宅基地能拿回来吗?
这样的宅基地能拿回来吗? 我家现有两块宅基地,一块是1968年爷爷买的,另一块是祖传下来的,土地改革时已划给了我们,买的那块面积200来平方,已经建房,现居住!另外一块面积600多平方,1979年没有钱修那么多的房,当时爷爷是村里的干部,当时村委会协商后无偿借给村委会发展经济(口头协议,没有文件,当事人目前尚在,已退休)至1986年已全部建了门面,村委会租赁给个体户开店,我们没有收过任何租金。
2008年四川地震后原村委会与邻村合并,政府着手建设新街道和道路,今年11月1已将原村委的3个大队所有人户口转到街道居委会,并声明收回承包地与3个大队划清(这个给了承包地和自留地的占地补偿)。
现在情况是2010年11月15日合并后的新村委会要将1979年到1986年使用我家的宅基地修建的旧房子全部拆除并将土地拍卖且没有和我家协商
我的家父长期在外务工,爷爷年龄已经大了,他们也没有法律意识,从土地改革到现在特别是地震后原来的土地使用证和购买合同都不在了,也没有补办过,而且村委会使用的那块宅基地没有办过土地使用证!
爷爷之前找过村委会,他们答应只可以建一间门面,我觉得他们这么做很霸道,再问都是含糊其辞,不愿意正面回答,和父亲商量后我们想将原来的宅基地拿回来。
就这么个情况,请问我们可不可能拿得回来,我该找那些部门,如果诉讼的话要取得那些材料?
谢谢,在线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uan78……(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11-13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