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工程问题
工程问题 我是施工方,在两年前,我给林业局宿舍的三楼五户人家,经人介绍出于人情我给搭建了彩刚顶,材料费花了二万,工人工钱也给了六千多,我收取他们的费用是三万,其中还有一户短我五千。我根本就不挣钱,没有任何合同。结果在前几天一大风将顶刮了下来,顶在天空转了一圈才掉下来,结果损坏太阳能四台,汽车十辆,汽车可能是林业局赔偿呀。现在是三个房子要让赔偿每人五千元,一共一万五,现已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制123(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4-06-13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