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跪求高人指点 谢谢!
跪求高人指点 谢谢! 我老婆2009年在李咀孜矿食堂(属东华物业公司管)工作,他们于09年开始交三金,我老婆于当年12月工作就不干了,当时跟食堂的负责人口头讲的,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于12年我老婆想买社区的医保,社区说我老婆已经有医保(东华物业公司09年给交的)不能买,13年4月我们就去市社保中心和东华物业公司咨询想把医保转到个人续交,经查得我老婆的保险自09年交起到13年4月一直在交(东华物业公司交的),当月我们找到他们说明情况以后他们才给停交,他们说想要转保险到个人,必须把自09年不工作以后到13年4月他们所交的保险总额(总计2.6万)补给他们,才给我们办理相关手续,我们想把保险转出来,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教老师给分析一下并明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我找他们解决了,东华方面也去单位了解情况了,现在说保险的企业部分他们承担,个人部分要我拿出来交给他们,这个情况按照法律上我需要交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y7781……(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4-06-13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