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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于2013年11月14日拿着锄头去别人家解释误会,因口角发生矛盾
我老婆于2013年11月14日拿着锄头去别人家解释误会,因口角发生矛盾 我老婆于2013年11月14日拿着锄头去别人家解释误会,因口角发生矛盾,别人先动手用木棒打我老婆,我老婆用锄头抵挡,导至对方轻伤并报案,后经村里调解暂时由我老婆支付4000元的医疗费,以后视其伤情再付,没过几天,他的小孩又来要钱,并扬言,不给钱就得打我老婆,我老婆由于害怕,加上家里的钱已不多,小孩又要上学,就去打工了,半年后,我老婆在异地被抓。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羁押在看守所(已经逮捕)。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4-06-1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