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香港婚姻问题
关于香港婚姻问题 男方和女方在香港协议登记结婚,女方是香港人,男方是中国大陆人士,因为登记结婚一段时间后,女方失踪未能取得联系,男方在香港律师面前单方做了办理离婚申请,并且在有效期内做了登报,迟迟没女方消息,所以律师获批办理离婚申请。男方因为和女方之前建立了夫妻关系,所以男方现在获得了香港居民身份证,但是没有满7年,只有5年的时间,且不是永久居民。请问如果这期间有人在此期间报案说此为假夫妻关系,是否会对男方有任何不利(甚至取消其香港身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jyjes……(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1-13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