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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法院判决的同类同期银行计算,从那天开始计算?如何计算?

法院判决的同类同期银行计算,从那天开始计算?如何计算? 2010年12月,朋友李某向我借款42000元,欠条上面写好了3年内还清。至今一分钱未还。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判决李某还我本金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利息计算的利息。(已经超过法院判决的还款日期,李某任然未还我一分钱) 如超过本判决日期为还款给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我想问的是?1.利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是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还是判决日期?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加多少倍?怎么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1598……(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4-06-11 17: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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